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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0-9 访问次数为:592次 作者: 责编:

各会员单位,各相关企业:

为提升全市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水平,增强装饰工程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,充分发挥创优工程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《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评选办法》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,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:
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
申报2024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的工程必须为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,申报条件必须符合《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评审办法》的规定。请各单位将符合质量、规模、年限和建设程序等条件的工程进行推荐,好中选优,确保其示范性。

二、申报工程规模

1、公装工程: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(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)的公共建筑整体装饰装修工程。

2、家装工程: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家居装饰装修工程。

3、示范工程:个别工程规模较小,但有突出影响和纪念意义、且装修风格独特,工程质量特别好,各方面反映良好、对工程建设有示范作用的工程,也可申报。

三、申报工作的组织和一般要求

1、申报工程由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组织申报。

2、申报工程不符合条件的、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、隐瞒质量和安全事故的、申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的,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
3、申报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的主要参建单位、监理单位无需单独填写申报表。

4、已获得泰州市“梅兰杯”荣誉奖项的工程,不参加本次申报。

5、非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,入会后的也可参加本次申报。

四、申报时间及相关事项

1.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,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电子档、纸质版“一式两份”、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“祥泰杯”评选委员会(泰州市鲍徐路58号),逾期不予补报。联系人:陈陵安0523-86233282,邮箱:515719011@qq.com。

2.依据市住建局有关文件精神,获奖工程可在我市信用分评价中加分。


附件:

1. “祥泰杯”申报表

2. “祥泰杯”申报资料要求

3. “祥泰杯”申报汇总表

4.  “祥泰杯”评选办法



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

2024年10月9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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